伤寒第十条辩论述:8、太阳病,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《伤寒来苏集》(柯琴)

伤寒第十条辩

名家论述:

8太阳病,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《伤寒来苏集》柯琴

太阳病,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,以行其经尽故也。若欲再作经者,针足阳明,使经不传则愈。

旧说伤寒日传一经,六日至厥阴,七日再传太阳,八日再传阳明,谓之再经。自此说行,而仲景之堂无门可入矣。夫仲景未尝有日传一经之说,亦未有传至三阴而尚头痛者。曰头痛者,是未离太阳可知;曰行,则与传不同;曰其经,是指本经而非他经矣。发于阳者七日愈,是七日乃太阳一经行尽之期,不是六经传变之日。岐伯曰:七日太阳病衰,头痛少愈,有明证也。故不曰传足阳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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