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、假令丙寅刚柔失守,上刚干失守
刺法论篇第七十二
7、假令丙寅刚柔失守,上刚干失守,下柔不可独主之,中水运非太过,不可执法而定之。布天有余,而失守上正,天地不合,即律吕音异,如此即天运失序,后三年变疫。详其微甚,差有大小,徐至即后三年,至甚即首三年,当先补心俞,次五日,可刺肾之所入。又有下位地甲子辛已柔不附刚,亦名失守,即地运皆虚,后三年变水疠,即刺法皆如此矣。其刺如华,慎其大喜欲情于中,如不忌,即其气复散也,令静七日,心欲实,令少思。
【倪海厦】
又例如丙寅之年,丙为刚干,其年辛月时,丙辛合化水为常态,然是年刚干丙气失守其刚,以致令辛之柔干无法独主生化过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