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、阴之所生,和本曰和。是故刚与刚,阳气破散,阴气乃消亡。

阴阳别论篇第七

3、阴之所生,和本曰和。是故刚与刚,阳气破散,阴气乃消亡。淖则刚,柔不和,经气乃绝。死阴之属,不过三日而死。生阳之属,不过四日而死,所谓生阳死阴者,肝之心,谓之生阳。心之肺,谓之死阴。肺之肾,谓之重阴。肾之脾,谓之辟阴,死不治。

【倪海厦】

         人体中阴之作用在于与阳和,如果过盛则阴盛阳必衰败破散,阳一旦失去作用,阴无阳在外面守,则阴亦必流失而亡。如阳气弱则阴亦会胜而不柔,以致经脉的流行必断绝。阴一旦消亡,不出三日必死。阳过盛而阴竭,也不出四日必死。有所谓生阳死阴者,肝脏之生乃有心臓,此...


非会员暂时无法查看全文,请善用搜索。会员登入

访问网站 经方中医

交流讨论 中医小组

返回 TCM中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