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、夫变化之为用也,在天为玄。
天元纪大论篇第六十六
2、夫变化之为用也,在天为玄,在人为道,在地为化,化生五味,道生智,玄生神。
神在天为风,在地为木;在天为热,在地为火;在天为湿,在地为土;在天为燥,在地为金;在天为寒,在地为水。故在天为气,在地成形,形气相感,而化生万物矣。
然天地者,万物之上下也。左右者,阴阳之道路也。水火者,阴阳之征兆也。金木者,生长之终始也。气有多少,形有盛衰,上下相召,而损益彰矣。
【黄元御】
夫变化之为用也,在天为玄,在人为道,在地为化,化生五味,道生智,玄生神。
变化为用,在天则为玄,在人则为道,在地则为化。地有...